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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毒品問題的嚴重性,政府將之定為國家重要治安政策。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為回應該議題,於2018年6月13日,邀集國內警政學者與美國華人犯罪學會學者就台灣反毒策略與挑戰舉辦論壇。論壇由學會林德華理事長主持,秘書長許福生教授引言。
與會學者的最大共識是:反毒不只是刑事政策,更是社會政策。以下分三點說明:刑事政策、家庭教育和社會政策。
刑事政策部分:
1.對毒品定義、範圍、分級、重量都應重新討論,對此,學術理論與實務存有落差,應加強溝通對話。
2.警力則應放在侵害性大的毒品,而且是製造、販賣、運輸者,若重點過度放在警方的緝毒,結果就會產生許多專案,直接影響評比、功獎、升遷,而為了功獎與升遷,目標錯置轉移到吸食者身上,模糊了問題焦點,這是決策者所要思考的問題。
3.至於自主戒毒評估方案,在制式的資料之外,如何讓刑事政策更有彈性,才能回應當事人需求。
家庭教育部分,大家都認為,這部分比法律更重要,可是當家庭失能時,政府該如何填補家庭功能,以防止毒品問題的發生,也是社會政策思考的重心。
社會政策部分,有以下思考方向:
1.研究很重要,研究應有預測能力,針對高再犯者推動預防措施。
2.美國的DARE方案發展到後來成為Keep in' it REAL (Refuse, Explain, Avoid, Leave),其實就有社會政策概念。
3.毒品是一種風險,應去評估需求,賦予相關單位責任。
4.國內不缺政策,缺的是網絡資訊的連結。無論是緝毒、拒毒或預防,仍需要網絡連結與資訊分享,任何公共政策的成敗皆在此。在婦幼保護政策上就做得比較好,可以當作參考。
5.復次,從國內反毒政策趨勢看,92年之前政府反毒確實採取嚴打策略,92年之後有官民合作戒毒,98年之後納入機構合作與社區無縫接軌,慢慢從刑事政策擴大到整個社會政策。
6.有個故事可供反毒政策思考:美國大兵打越戰時,靠吸毒支撐苦悶心情,但越戰後回到原本家庭、工作崗位,人際網絡連接起來了,無須治療,自然戒毒,所以人與人之間的愛和來自工作的成就感,有最好的療效,社會政策或可朝此方向設計。(章光明/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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