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一日聯合報高雄報導:根據環保資料顯示,每公噸紙錢經燃燒,會產生三•一二公斤懸浮微粒及二•四四公斤細懸浮微粒。高雄市每年燒掉上億元金紙與香,對環境、民眾健康都造成傷害。
古人也有「識超於眾謬,行不徇於時流」而不認同紙錢的。如唐朝顏魯公、張司業;宋朝朱熹、杜正獻公,家祭都不用紙錢。宋徽宗時,廖用中有「乞禁燒紙錢」奏疏。但民俗所趨,王安石也隨俗,為生病兒子夜燒紙錢(曲洧舊聞)。邵雍視同明器,春秋祭祀也焚椿錢。社祭時,「社下燒錢鼓似雷」(范成大詩)。「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焚椿錢,次以紙錢至墳頭」(明•劉侗撰《帝京景物略》)。台灣凡拜拜皆燒紙錢,也有不焚而挪作別樣用途的。
紙錢的始作俑者無可考,筆者認為應是東昏侯。西元五○○年,梁王蕭衍(梁武帝)圍攻建業時,東昏侯再尊封蔣子文神為靈帝,迎往宮中供奉。東昏侯素性吝嗇,現錢難捨,仿效先人瘞錢的作法,剪紙為錢供奉神案,犒勞神兵神將。後為民間效法,更遠傳北地。《投荒雜錄》記載:「南人有疾,以紙為圓錢,置佛像旁。」到唐玄宗天寶末年,祠祭使王嶼方開始焚化紙錢。沿襲至今。東昏侯紙錢媚神,結果被殺身亡;唐明皇焚化紙錢祈福,結果倉皇奔蜀。
紙錢,有褚錢、冥鏹等稱呼,台灣的紙錢叫「金紙」。其來有自,《法苑珠林•懸旛篇•引證節》註:「黃色像金,鬼神冥道將為金用。故解祠之時,剪白紙錢,鬼得銀錢用;剪黃紙錢,鬼得金錢用。」用錢做甚麼?沒說。
佛教不燒紙錢,廣西六祖祖庭佛案上,有木牌寫著:「虔誠禮佛,不必燒香」。燒香也可不必,故台灣燒紙錢習俗,改革空間仍大。
(楊學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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