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徐階(字子昇,號少湖,一號存齋)。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由翰林院派到浙江中部當督學,不及三十歲。有個秀才在文章中用了「顏苦孔之卓」一句,徐存齋把這句圈了,並批上「杜撰」二字,判為四等。 那個秀才向徐存齋請教:「太宗師的見解、指教,當然是正確的。不過,『顏苦孔之卓』這句話,出在揚子《法言》一文,實非我所杜撰。」 徐存齋聽後,站起來說:「我這個人僥幸得很,當官太早,沒有很好的做過學問,今天承蒙你的指教。」即將其改判為一等。事情傳開,人們都稱贊徐存齋很有度量。 明神宗萬曆初年,有個秀才以「怨慕章」為題作文,文中用了「為舜也父者,為舜也母者」一句,被考官判為四等,並批上「不通」二字。 那個秀才向考官陳述,說是出自《禮記•檀弓》篇中。 考官大怒,說: 「就你一人讀了《禮記〕檀弓》!」再把他降判為五等。 是否勇於改正自己的過失,有人拉不下面子,「聞過則怒」,會被認為沒有器量和見識。如徐存齋,「聞過則改」,博得時人稱頌,美名留芳,其後代子孫同感榮焉。〈金\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