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有記憶時起到我廿歲離家期間,我除了上學,每天都在父親身旁,每晚我上床睡覺都給我熄燈,才去睡覺;那時家鄉沒電,用綿花油油燈。
父親是民前十年生,小時念了許多年私塾,五經古文等都可背誦。小時父親教我念論語時,他不用看書本。記得韓愈祭十二郎文等多篇古文,他也會背。那時家鄉百餘人有九十多人未念書,有鄉親念書要走路十里廿里路。
家鄉過年,都貼春聯叫貼對子,多為勸人盡忠行孝之意,都出自父親手筆。
民國三十八年,共產黨攻陷宿縣,我躲在家中地下室,地方人士汪景堂等人天天來我家找我父親,說徐蚌會戰後怎麼未曾見我回來。
徐蚌會戰死傷太多,屍骨堆山,因天氣冷,死人均凍硬了。我離家那晚,被死人絆倒了三次,根本不知害怕,只說聲對不起,起來再跑。我半夜十二點多離家,家父給我開門,我說要見母親一面,父親說:「叫你母親知道,你還走得了嗎!」
為了逃命,我只有忍淚,硬起心腸和父親一起離開了我生長的地方和所有的親人。父親拉著我的手,由西寺坡站出發,天快亮,走到任橋站南方,約有三十多華里。記得我有十次左右,請父親回去不要再送,父親不捨,最後我對父親說:「你不捨兒走,我們一起回家吧。我不走了。」父親無奈地說:「我有幾句話你要記住,你到外面做生意沒本錢,亦不內行,你的身材一八三公分高,但瘦(六十二公斤),不幹軍人就是做公務員,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欺暗室』。因為只要你做了,一定有人會知道。」
我未退休時,有數次有心人要用錢、女色打動我,均未能達到目的。我在台北縣幹了近卅年單位主管,絕不和任何人有金錢來往,雖子女眾多,花費大,但他們均好念書,未請家教,未補習。三個女兒,兩個讀一女中,一個中山女高。兒子女兒都大學畢業。我是一低階公務員,養育半打子女,多累!因此我一生未抽一支煙。在省處擔任十多年晨操示範教練,為的是每月有兩千元茶水費。擔任分隊長職務,每月有兩千元左右查勤費。我內人會做裁縫,專做女子內衣,每月賺錢貼補家用。長女則到戶政所抄寫資料,有些收入。這些,都是我終身難忘的恩人。
六名子女各有所成,也都在外國,各擁一片天,且都孝順,令我十分欣慰。這些「成就」,應是拜我父親的教導,及臨別贈言「不欺暗室」等之所賜。
(胡子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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