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院•賣完
 
 

 

  數月前,某電視台播映清宮故事連續劇,出現「貢院」「賣完」情節,鄰居問我歷史上可有此事?記得初中時歷史老師曾講過,但只能回答確有此事,不能詳述,不無遺憾。最近意外在某一場合看到相關文字,乃抄錄要點如下,提供以充消閒。
  清康熙五十年,江南貢院鄉試放榜,中舉者多為鹽商子弟,一般士子僅中十三人。一時輿論大嘩,落榜者更群情激動,聚集貢院前抗議,有人竟將「貢院」匾額改成「賣完」。
  康熙獲悉甚怒,即派吏部尚書張鵬翮、漕運總督赫壽為欽差,會同兩江總督噶禮、江蘇巡撫張伯行、安徽巡撫梁世勛在揚州會審。副主考趙晉坦承受賄,閱卷官王日俞、方名供認作弊,中舉者吳泌等均承向考官行賄,並供出牽線人李奇,李則供承賄銀交陳天立轉交總督,因而會審的兩江總督噶禮竟成涉案人。
  噶禮為旗人,欽差心生包庇,但張伯行堅查到底,連夜趕寫彈劾噶禮罪嫌呈報。噶禮亦寫奏摺指張伯行誣陷。欽差復奏謊稱張伯行所奏全非事實,應予革職。
  此時康熙又收到張伯行措詞強烈的奏摺,認為張的節操應堪肯定,而欽差復奏容有包庇。乃另派戶部與工部尚書為欽差,重審,結果仍然官官相護一如前議。結案奏摺尚未到京,康熙又收到張伯行奏摺,痛陳只懲從犯、不懲首惡,難撫江南人心。
  康熙認為張伯行一再堅持嚴懲噶禮,必有所本,於是交六部九卿會審,將案犯解京候審,但審理結果仍是非不明。
  康熙震怒,傳旨親自審理,滿朝文武百官俱被傳到聽審,最後當眾宣諭,舞弊人員一律依法處決,噶禮受賄縱容舞弊,革職聽參。張伯行忠貞秉公,應留任原職,日後再行升賞。趙晉、王日俞(句容縣知縣)、方名(山陽縣知縣)處斬,餘多判流刑。正主考左必蕃雖未受賄,坐視弊生,予以革職。陳天立(涇縣知縣)在獄中畏罪自縊。
  至此,轟動一時的辛卯科貢院鄉試弊案,始告落幕。


(董書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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