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兒防老的觀念:目前全世界六十歲以上人口,有六億三千多萬人,平均每五、六個人中就有一個老人,台灣在民國九十七年,六十歲老人比率即達百分之六十,接近要「養」了;而我們傳統是「養兒防老」,千百年來深深影響了我們,亦即「養老」負擔日益沉重。
養兒防老,主要靠道德倫理維護,卻又受制於子女的健康、收入、居住、職業等因素,因而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老人之養護問題愈見難有保障。同時加重了老年人和兒女們的心理負擔。因此這種「養兒防老」觀念,恐已無存在必要。
二、不要把遺產留給後代:國人受傳統「子承父業」的觀念所影響,但現在已有很多老年人寧願把錢捐給慈善事業,而不全部留給孩子。
從現實的意義上說,老年人把遺產留給兒女,或許不利於兒女成才,還會導致兒女產生懶惰習性,引發遺產糾紛。(林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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