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教,父之過。過去農業社會,鄉民體罰不肖之子,如摑手心或者罰跪,大概可以,現代民主社會,大概不可以了。
公元一九一二年,清朝帝國覆亡,中華民國創建,施行民主自由政體,主權在民,打罵教育改革了。筆者回憶,當年湘西地區土地肥沃,產物豐年,稱為「魚米之鄉」,老百姓仍是務農為業,生活富饒。但是,青年男女競趨民主自由風尚,不願在鄉從事辛苦農耕工作,其中離鄉背井前往他鄉謀生者,因困難重重,只得向親友告貸。
這個自由派現代人,西裝革履前往蕎田,看見在種田的父親便問:「紅梗開白花,是啥子東西?」
他父親生氣之下,拿棍子就打,他大叫:「蕎田會打死人!」結果沒有一個人去替他說情。
不久,他從外地回到了家,反省檢討,知道自己對不起父親,並承繼了務農工作。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雖時代在變,而父親在家中的教導地位,仍不可廢,只是方式要改罷了。
(李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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