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性,本質超然而純潔,有施與受不同對象的區別,正常的施與受,兩蒙其利,反之兩受其害。
家庭的倫常之愛,社會慈善團體人士之愛,其在施與受之間,是有目共睹的相得益彰,由此而激盪出更多、更無私的真情付出。
常見有些紈?子弟,靠著家中的多金和父母的溺愛,從小在家予取予求,養成了驕奢的習性,步入了社會,仍是為所欲為,玩弄他人,欺壓善良,傷風敗俗,劣蹟昭彰,物議四起,這就是出於父母溺愛的結果。
沒有真情實意的兒戲之愛,往往演成雙方心靈上的創痕和徒留社會人士笑談。可知愛的價值,是無以計量評估的,它的取、捨、納、拒,都是存乎一片真心。
(陳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