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為政篇」孔夫子說:「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任何人讀了這第一句,必然會想,孔夫子十五歲才「立志向學」,但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四書讀本的語譯,則是「我十五歲就專心研究大學的道理。」仔細想想,夫子真是天縱英明,年僅十五歲,就能不在老師的指導下,研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理。
放在今天,十五歲的孩子,才國中畢業,僅學得一個做國民應具備的基本知能,連自己該如何面對人生,恐怕都不知道,哪裡知道修齊治平的大道理?
從前,人能活到七十歲,已是稀少的了。因此,孔子只從十五歲,說到七十歲的人,該如何面對生活,讓我們這些退休者活到八、九十歲的老人,不知道該如何面對生活,已失聖教可依了!
六十多歲退休,是否就像失落了自己?常會想起,退休前的公務員生涯,如果是個小主管,至少會有幾個對自己唯命是從的屬員,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就算是最小的警員,也有個工友可以使喚。現在要謹守人權與尊嚴,對屬員職位必須尊重,不能有頤指氣使心態了。如今退休後,甚麼行政倫常都結束了,聯屬關係沒有了。到了八、九十歲時,兒女甚至孫兒也大都不在身邊,就連已往可以商量的老伴,如今可能也不似已往那樣好商討的了,自己變成了像是來自外星的人,了無依靠的,越來越多呢。
筆者退休已廿五年了,初嚐退休生活,有如前述。經過一番苦撐,自覺老人就只這條路︱做痴人,才能快樂地過日子。
做痴人,來自一個西洋寓言,說是有個在市集討錢的小乞兒,人們常放一角大硬幣一個,和一元小硬幣在上,讓小乞兒自取。小乞兒總是取大個兒的一角,不理小個兒的一元,逗得人們好樂;小乞兒同樣樂得總有一角錢可拿。從而因此發覺,人性是樂於和自己的智慧差的人接近,而不願與比自己強的人在一起,凡和自己利益有礙的人,都會棄而遠之,以此揆之,年老的人要別人不棄,願意接近,就得將自己已往學得的知識或慣常顯現的態度,都棄而不用,做一個「痴人」,與他人無爭,則週圍的人不會離棄自己。即使活到九十歲,耳不聰,眼不明,仍會有人樂意接近與幫助,不會孤寂,豈非「痴人道達」耶?
(張璞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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