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駐台灣,慘澹經營,台民過著純樸之農業社會生活,過著「日出而作,日沒而息」的莊稼生活。其時住戶散住,注重「敦親睦鄰」、「守望相助」古風,家族組織成員健全,遠比法律更有約束力。
然而自從民國六十年代以來,台灣地區由農業社會漸進入工商時代,經濟突飛猛進,原有大家庭式生活,已出現解體,小家庭制度興起,人們擁向城市謀職,昔日互相照顧之家庭或生活型態已漸消失。所謂「個人只管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社會冷漠,自私自利,功利主義心理到處蔓延著。
而在城市謀職不易,便有不良份子鋌而走險。生活奢侈、糜爛、花天酒地,只享物質生活,忽略人際、倫理、羞恥心,人文精神文化不被重視,昔日有「美麗寶島」之稱良好治安美譽,也被社會惡習所淹沒,盜、搶、殺、詐騙之歪風不斷,有識之人擔憂社會治安惡化,政府有鑑於此,近年來大力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希能重振昔日治安美好之美譽,及有促進警民合作的作用,以社會力量共同防制犯罪,締造安全、和樂之社會。(陳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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