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鈞先生於八十四年自警政署長一職退休後,由和信企業集團會長辜振甫先生禮聘為高級顧問,並兼任數家子公司董事長職務,在各子公司均創造了卓越績效,對經濟繁榮、社會安定,具有重大貢獻。如今天不假年,因病辭世,深感哀慟!余有幸追隨盧公有年,對其為人處事知之詳稔,謹就其犖犖大者略敘如下:
一、警察首長退休後進入企業界服務時間最久的第一人:自警政署長之職退休,受聘為和信集團中國信託銀行高級資深顧問兼中信保全公司等董事長,迄至過世達十六年,至今無人能及。
二、警察人員在民間企業集團同時兼任十個以上董事長職務者之第一人:計有:和信地用、中信保全、捷和建設、大友為營造、中信房屋、中捷樓管、和信休閒、和聰資通、中租建設、彰和裝潢等公司董事長;及大基金會董事長、中華民國刑事偵防協會理事長等職。於擔任地用事業董事長期間,最著名工程功績為:
(1)建設完成二萬四千坪坪〈二四○○戶〉全台灣第一大的「水蓮山莊」社區。
(2)台北市捷運藍線工程,其中萬華至土城段,由大友為營造公司承建,當時因工地發生潛水伕症意外,經盧先生多方奔走處理,圓滿完成,贏得社會稱許。
三、在企業界兼職最多,但自始不支薪亦不領車馬費者的第一人:盧先生除支領保全公司董事長薪資外,所兼任的其他職務,皆放棄支薪,即是車馬費亦不支領。其所領得薪資,亦大部捐贈刑事偵防協會,作為推動會務之奧援。其中多項兼職應支領的特支費用,亦全放棄,此一款項,數目可觀。
四、在任何職務上,凡辛勞所得的大小獎金,皆作為部屬的獎勵或轉作同仁加菜金:任警職期間,迭次偵破重大案件層峰所發獎金,皆轉發給各基層出力同仁,或撥交伙食團加菜。於和信集團任職期間,仍襲舊例分發或轉發,深獲敬重。
五、因公出國所需費用,企業集團負責人交代由各子公司負擔,然盧先生都自己付費,從未由單位報銷。甚而因公自行邀宴相關重要人士餐費及贈送禮品等,亦自行支付,未動用公司開支,次數甚多。
六、擔任財團法人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基金會〈簡稱大基金會〉董事長,收入經費曾達五十餘億元;而盧先生任職三年多期間,未支薪並嚴控經費,至改組時節餘金額達二十億元以上,清楚列帳移交,迄今為大基金會之美談。
另一美談是,在擔任大基金會董事長時,曾在辦公室對街狹窄巷內西裝店作過西裝,多年後途經該處,西裝店老闆談及生意清淡,生活清苦等情,盧先生基於義誼與義助,遂即訂製西裝十餘套分贈友好,並即全額刷卡付費,之後陸續訂製分贈,已逾五十餘套。老闆看到盧公病逝噩耗,說:「盧董曾說「能賺錢給別人用,才是本領」,以後再也不會有這種人了。」
六、創立「中華民國刑事偵防協會」迄今已達二十年,啟開兩岸打擊犯罪橋樑,奠定兩岸攜手合作之基礎。盧公每年私人捐款在八十餘萬元以上,累計已達數千萬元以上。該會成立後盧先生即擔任秘書長,接著續任二屆理事長,任期屆滿,被擁戴為唯一榮譽理事長迄今。
盧公自警政署長退休已十六年,對部屬之關懷、照顧、負責、擔當、鼓勵、協助,凡追隨過的人,無不永存感激。無論在公職或民間企業任職,他的高超人格、清廉品操、正直坦率個性、過人膽識、嚴謹生活、樂於助人等性與情操,都永遠為人所欽佩感動,懷念不已。
(老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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