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錢「來拿」
 
 

 

  數十年前黨政不分,北投某分局長看公文,見法規單位承辦人上簽,大意是恭請分局長依規定繳交三個月黨費。

  分局長沒有交代秘書處理,二話不說,立即批示二字:「來拿」。(珍珍)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社址: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電話:02-2396-093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V.O.P.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