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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來拿」
數十年前黨政不分,北投某分局長看公文,見法規單位承辦人上簽,大意是恭請分局長依規定繳交三個月黨費。
分局長沒有交代秘書處理,二話不說,立即批示二字:「來拿」。(珍珍)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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