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光山莊三】我住過警光山莊的回響
 
 

 

  讀書會的警大教授林麗珊老師,關心我們在職或退休的警察和警眷,仗義為文直陳「警光山莊」經營的種種缺失。老長官陳校長也從善如流,以「聞過則喜」的心態,毫不避諱,在退警總會全國幹部會議中宣布,將在警聲月刊對各地警光山莊做一個專題報導,有話直說,不必粉飾太平,如能因此而嘉惠後人,也算功德一件!

  有麗珊老師體驗哲思與陳校長的肺腑之言,我直白坦言嘍。

  「警光山莊」的誕生歷史,可以追溯到日據時代,日本人治台期間,警察的權力很大,當時台灣人都稱警察為「大人」,即是當今,還是有少數人仍然習慣沿用這個稱呼。而這些「大人」,對當時統治當局各項政令的遂行,確實也發揮極大的作用,因此為了慰勞這些勞苦功高的「大人」,就師法日本,在全台各地設置了所謂「警察療養所」,又因為日本人是一個極愛溫泉泡湯的民族,並確信溫泉對於人體有諸多的好處,所以全台各地有溫泉的地方,幾乎是開設警察療養所的首選,例如台南關仔嶺、台東知本、苗栗泰安等全台總共設了七處。

  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陸續移交給當時的警政單位或各縣市警察局,才有今日的警光山莊或警察會館,而規模也從原本的七處,增設到如今的十二處,現時只有台北市忠孝西路的那一處,被多數人習慣稱為「警光會館」外,其餘一般都被稱作警光山莊。

  顧名思義,只有現職警察和退休警察人員及警眷,和一些督導或從事警務工作的相關人員,才可以光顧警光山莊,它並沒有對外開放。但也有例外,如警察的上級長官或一些民代,例如檢察官、法官;地方的議員,甚至警政記者,原因很簡單,檢察官、法官可以指揮警察辦案,議員則管到警察局的預算,記者說好說歹對警察形象會有褒貶。而且這些大員如果入住警光山莊,通常會安排入住整個山莊最大、最好的房間,而且通常在最頂樓,因為景觀最佳,而且長官怕吵。

  但也有例外,不是警光山莊的警察派出所或分駐所在全覽,因為位於風景區入口或其中,也有設置供長官可以休息或宿夜的上房,例如桃園大溪分局所轄溪內派出所,因地處當地小烏來風景區,時常有長官造訪,所以設有上房,還有電梯,這些設施,是一般警光山莊難望其項背的!

  儘管一些警光山莊,都佔有極佳的地理,卻沒有極佳的管理,我入住過的「警光山莊」,不管是在職或退休時去的,我印象中,山莊的管理員幾乎都由當地轄區的警察機關派遣員警去兼任的,這些員警,有幾個學過飯店業的經營管理?有幾個懂得營繕?大部分都是蕭規曹隨,反正也不必負責盈虧,所以只要過得去就好,又加上年紀輕輕,十丈紅塵的誘惑,又豈是好山好水所能比的?相信抱著「五日京兆」心情去兼任的,恐怕大有人在!

  所以入住時,看不到「好臉色」,早上找不到管理員退房,也不必意外!

  我住過的警光山莊,有牆壁油漆剝落、地上磁磚脫落的,房間內沒有燒熱水的電爐,拿個開水,還要去樓下電熱水爐,或者更省事的只放二瓶礦泉水。有一處山莊,入住時贈送一包盥洗用品,打開一看,那毛巾單薄得可以透光。有一處山莊,可能基於?生考量,不用塑膠拖鞋,而是用紙拖鞋,而且像是單一尺寸,紙質輕薄,偏偏我又有一雙大腳丫,一下子就把紙質拖鞋「撐破」了,想找管理員再拿一雙,結果遍尋不著,晚上起床上廁所,狼狽的情形,可想而知。

  有次去阿里山查森林火災,住在風景區內的警光山莊,可能是山上濕氣重,那棉被聞起來就是一股霉味,第二天一早,我像「逃難」似的,驅車離開,還好當晚就借到位在奮起湖林務局的日式老宿舍,偌大的宿舍,只有我一人獨居,心中雖然發毛,但想起前一晚的霉味,我又甘之如飴了!

  至於台東知本溫泉的警光,我住過至少三次以上,第一次印象中,剛剛翻修好,房中有一個用小石子貼壁的泡湯浴池,外面有個戶外的泡湯池,說它是溫泉游泳池,實在有點小,因為一切都還新的,所以印象很不錯。第二次也還好,第三次以後,我就告訴自己,以後可能不會再來了。就因為之前有人入住過後,那種留下的香煙味,久久無法散去,我本人也是有抽煙的,但是我是絕對不會在房間內抽煙的,因為那會影響到下一個住宿的人。我們抽的是「香」煙,但別人可能感覺「臭」不可聞,香臭之間「走近」房間就能聞知,從此以後,我真的沒有再入住過知本的警光。

  另花蓮的警光,我也入住過很多次,但是最後一次入住山莊時,看到有人在用山莊提供的洗衣機在洗衣服,那洗衣機的門蓋,居然要用兩隻紅色的乾粉滅火器頂住,否則那門蓋居然會自動彈開,如果稱之為「山莊奇觀」也不為過,我也是從那次以後,就把花蓮警光列入拒絕往來戶。

  後來因為奉調支援農委會林務局,負責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執行勤務,在每年九月底都要南下屏東恆春半島執行「護鳥專案」勤務,為期一個月左右。部隊成員均住在由林務局提供之四重溪招待所,入駐以後,才發現從前住過的警光山莊,不管是外觀或是內裝,實在差人家太遠。後來又住過日月潭的教師會?,以及台電的花蓮招待所,兩相評比,「警光山莊」,還是墊底。

  印象中我出差住過的地方,只有一處比警光山莊還爛的旅邸,那次是為了第二天一大早趕車方便,所以投宿在花蓮火車站附近的一家旅店,而且招牌上面標示的費用也確實吸引人:住宿六○○元,幾乎是當時一般旅店的一半價錢還不到。

  不料付錢入住後,倒吸一口涼氣,天花板的大燈壞了,居然在牆壁上掛了一個約十燭光的小日光燈,看起來昏沉沉的,浴室髒到不行,浴缸的水漬,一看就知道很久沒清洗,牆上的壁紙,脫落成倒捲狀,直覺告訴自己,居然住進了黑店。想要去退房,但天色已晚,只好勉強湊合一晚。

  一大早起床,洗臉刷牙,用的是一塊小到不能再小的紙毛巾,刷牙時,牙刷頭的刷毛,居然會脫落。所以那間旅館,可說是我這輩子住過最爛的旅店!如果說拿警光山莊跟它比比,會不會過份一點?但事實就是如此。

   如果我的印象還停留在很久以前,那還真是抱歉,想要扭轉我的認知,可能還要去找個山莊入住一晚,才可再下定論。問題是我去年應屏東同學之邀,偕內人和三位同學伉儷,一起在墾丁的警光山莊住了一晚,負責櫃?的那位小姐,真的很盡責,而且笑臉迎人,一問之下,才知是外聘的,難怪會如此親切,大大的顛覆我以往的印象。至於房間內的設備,還是一般般,牆腳仍然看得到螞蟻成群結隊的歡迎我們。

  第二天出發前,正巧看到山莊對面正在修建的大型建物,一問之下,才知那是教師會館,不管外觀、內裝,比我們的山莊,實在差人太多了,所以我那天是帶著羞愧的心離開的!

  等等,再等等,哪一天我才能把這份羞愧心一腳踢出警光山莊外? (周 銘)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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