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銓敘部、內政部反對修改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有關所得替代率之錯誤外,另提出簡單可行的解決歧見方案

 
 

 

  七月十六日,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修改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重新檢討警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於黨團協商會議時,銓敘部強調會對公務人員不公平,引起公務人員的不滿;內政部則強調已照顧現職警察,不宜再多照顧退休警察。銓敘、內政兩部均極力反對修改,對此,我認為兩部失去客觀公正性,所言難以服人。

  警察的本業是治安、交通,卻經常執行行政職務協助,協助各級行政機關,只要是行政機關碰到不好處理,或麻煩的事,或窒礙難推動的事,就一紙公文?給警察,因警察全天候、效率高、服從命令、全年無休,實在太好用了。

  現在警察協辦的事項超過百項,且有些事項反客為主變成警察的經常性工作,這種怪現象,全世界都沒有,只有台灣才有,也只有台灣的警察在包山包海,不務正業,台灣的警察像跑堂小弟,任由使喚,用完即丟(指退休)。

  隨手舉例:舉凡召集令、點召令都要警察送達,送不到要受處分;像暑期青春專案,青少年的輔導變成警察的工作;中輟生協尋也是警察的工作;夜晚施工或躁音處理,成為警察常態;違章建築拆除少不了警察;環保、動保、農業、森林維護更是沒有警察不行;衛福部的婦幼兒少保護前端,都推給第一線的警察,後續的追蹤和關懷也?給警察家防官與勤區警員來做,苦不堪言。

  其他諸如疫情隔離管制、流浪漢安置、司法文書寄存送達??不勝枚舉,全世界最辛勞的警察非台灣莫屬。

  萬安演習是準戰爭型態的安全操演,執行的主角卻是警察,一旦戰事發生,警察除了要維護治安秩序救護外,也要立即轉身為第二陸軍上戰場,立即轉身為第二陸軍上戰場,凡此種種,大家應該清楚警察的角色。

  再觀銓敘部所提的數據,明顯避重就輕,說五十年後退撫基金無錢可用,但五十年變化很大,不知如何算,何況五十年後檯面上的官員早不在人世,現在要幫國中三年級算退休嗎?怎麼不提政府每年超徵稅收數千億?怎不提現已破產的勞工退撫基金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挹注?

  硬是把警察比擬為一般公務人員,而不與同質性高的軍人比較,完全無視退休警政署長的退休年金還不如軍中士官長,並搬出憲法的平等權搪塞,刻意忽略憲法第十五條的工作權保障,以及第一百○八條第一項第十七款中央立法對警察制度的保護,誤導視聽。如果是這樣,警察則應該有工作平等權,一如公務人員朝九晚五,晚上夜間停止服勤,假日休假,年節放假,警察各種行政職務協助,應該統統歸還行政機關,回歸正常,由各行政機關本於權責,勇敢執行職務,遇到難題就依法使用行政罰處理即可。

  其實要解決修改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的歧見並不難,只要在修正草案第五項最後一段,增列「若所得替代率高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所定替代率上限,其退休金差額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給」即可。警察、消防各自編列,經全盤估算,警察增列的預算並不多,只有二十幾億(國家預算裡九牛一毛,許多預算浪費情形常見),消防編列更少,不影響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平等運作。

  銓敘部、內政部無視警察特殊性,所提反對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的理由牽強,應該給個好理由,否則難以服眾,不公平問題仍在。

  最後,請銓敘部、內政部勿再製造公務人員與警消的不和,不要分裂在職退職警察,不道德的造成警察學長學弟對立;並請不要忘記退休警察在職時,曾犧牲時間、家庭、健康,用辛勞、危險、生命,對社會國家付出的貢獻。(耿繼文)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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