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處理衝突的經驗與教訓

 
 

 

  記得擔服巡邏勤務,簽完一處巡邏箱後,騎上警用機車前往下一處巡邏點時,迎面而來一部逆向行駛機車。我便鳴警笛並將其攔下盤查,經確認身分並向年約五十歲男子告知,將舉發違規舉發單,該男子便開始態度放軟,不斷以因路不熟、身上有巨額貸款等生活不好過的理由,請求免除舉發,我仍依規定向其告知相關受交通違規舉發後之權利。

  該男子見我不領情且堅持依法舉發時,態度開始轉變,便以警察搶錢、不抓小偷、只抓交通違規、欺負百姓等不理性的言語相向。我心裡不悅,忍不住情緒,開始拉高音量與之爭論,突然想到已將隨身攜帶密錄器開啟,便靜下心另以和緩的語調,反覆向該民告知交通違規事實、舉發違規依據法條及相關權利。直到他確認簽收交通違規舉發單,而他仍是不斷發洩自己的情緒,向我抱怨與挑釁。

  我靈機一動,突然不斷誇張的咳嗽噴嚏,假裝感冒嚴重,並告知男子關於收受違規罰單後的相關權利,趁著對方對我突如其來的反應不知如何面對時,我便駕車離去,結束這場交通違規所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

  這件事過一周後,分局督察組請我回復有關本件民眾反應員警態度不佳的交辦單,幸而當時有妥適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以及不斷的告知對方相關法律權利,並無其他過多的情緒字眼與他爭論。經分局督察組承辦人員檢視我所附上的執勤錄影音資料後,認為本案處制合宜,無態度不佳情事,另案簽核一支嘉獎予我。

  是故,我認為情緒控管是終生學習的重要課題,陳校長於課堂講述的衝突管理相關概念,與我工作中待人接物之方式多有謀合,特此感謝陳校長的悉心指導,令學生(我一向自認是學生)獲益良多。(洪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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