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十一年,高雄市各機關學校當選優秀青年共三十四人,其中高雄市警察局有消防隊林義造、婦幼隊黃玉華及本人(魏隆振)等三人,於三月二十九日青年節在高雄市綜合運動場(今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接受楊金虎市長表揚。當時本人服務於鼓山分局新濱路派出所(鼓山一路台灣銀行鼓山分行斜對面銀行宿舍,現營咖啡廳)。
六十一年十一月某日,我服16到18時值班勤務時,有警察局一位長官親送公文至派出所,在門口就問:「你叫魏隆振嗎?」
我回答說:「是的。」
接著又說:「恭喜你,明天開始就要當官了,因為你保送到中央警官學校(今警察大學),明天你就要到官校報到了 。」
我聽了之後,憂喜參半,喜的是將要當官了,憂的是家中適逢老么出生,內人正在家中坐月子,且尚有次女兩歲,長女四歲,長子六歲各一人,均需照料,因時間急迫,無法聯繫屏東鄉下的親友來幫忙,因當時無電話手機。
我很納悶的是,該長官為何不循正常管道交換公文?而在公文即將逾期的前日晚間,親自送達到所,令人措手不及。想到幼兒乏人照料的情況,我一氣之下看都不看,毅然決然拒絕簽收公文。
該長官問:「你拒簽收,那該怎麼辦?」
我回答:「長官您就看著辦吧。」
當時主官及其餘同仁均返家用晚餐,二十時始返所參加勤前教育,故也無法由主管及他人代收。
由於長官的疏忽,與自己一時的衝動,造成了我終生的遺憾,我的遺憾並非是未去官校受訓,而是未親自目睹該保送官校公文。
退休將近三十年,回憶起耿耿於懷的遺憾往事,這雖非趣事,想必亦是氣事吧!(魏隆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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