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學曾服務於新竹市警察局,在二組(現今的督察組)時有警備隊警員執勤時舉槍自殺,為其處理善後。 父母與妻為了撫恤金與捐款,晝勸夜勸,無用,直白說,他們已是「反目成仇」了。幾經調解,化作三份: 一份父母,一份妻婦,一份兒子(辦理信託)。 一看,沒話說,也不嫌棄,當然沒話可說了。 回想起,誠是難過,警員正是青年才俊,為何如此做?要問的是,員警平時心態,長官都知否?輔導機構,是否形同虛設? 要是能「校正回歸」,苦關一過,應可安然而退休,享盡齊家之福,豈不樂哉!)(陳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