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年改曙光 總會建請修改警察人事條例 黃署長察納建議 交由人事室辦理
 
 



  退警這幾年的退休俸受到政府年改不公平、不合理的對待,個人自民國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甫退休起,即發動無數次的陳情抗議,一○六年十一月接任退警總會長以後仍未停歇,繼續陳抗,六年來大小陳抗三百餘次,舉凡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監察院、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均有總會暨全國各縣市退警的陳情抗議足跡,惜政府未能接受陳情事項,仍無視警消的特殊性,致警察消防始終未能得到正面回應…。

  民國一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新上任警政署長黃明昭蒞臨退警總會,經本人及總會秘書長楊崇德、社長陳連禎面陳退警年改的不當……等問題,解決之道在修改警察人事條例……。有幸黃署長願意傾聽並察納建議,將修改警察人事條例列為管制案件,交付人事室辦理。

  黃署長新上任,謙和有禮氣象一新,我們看到警政曙光,謹以此報告給大家知悉,希望有年改調整的契機出現!(耿繼文)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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