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撈浮屍經驗談

 
 


  我從事警職工作,是先從消防隊員開始,那是在民國六十二年警校消防班以第二名成績畢業後,選擇到當時的台北市消防大隊雙園分隊(這分隊當時管二個轄區:雙園及龍山),我因考有水上救生員的證照,所以每年夏天都在當時淡水河的九號水門外,開了一艘玻璃纖維外殼、四十匹馬力的救生艇,從華江橋巡航到中正橋,早、午各一趟,擔任水上救生及打撈浮屍的工作。

  當時的淡水河有一個外號—黑龍江,主因是河川污染極為嚴重,就算沒有打撈浮屍,每日下班後,第一要務就是先沖洗乾淨自身及衣服,那味道真是臭極。有年夏天,刮颱風,我們分隊的三艘救生艇因為有繫纜繩,停在大理街底的抽水站出水口,雖然沒被沖走,卻全部吃水沉底,全分隊就我一個人有救生員證照,所以理所當然地義不容辭下水打撈。

  當年年輕,未婚,體力極好,一口氣可以下潛三到五分鐘,當年消防單位並沒有配備水肺,連護目鏡都沒有,所幸最後三艇統統打撈上岸。

  談起浮屍,男趴女仰的飄流水中,千古不變。後來幹刑警後,有次也是受理一個男浮屍案,因為身分不明,看年齡應該當過兵(當年屆滿二十歲的男子,幾乎都要入伍當兵,接到通知會先體檢,體檢時會由轄內警分局刑事組派員到場按指紋存檔),身體也浮腫發臭,為查明身分,只得禱告死者,並向他擲筊獲得許可,用刮鬍刀片,將渠手指皮膚剝下來,自己手上套層薄薄的手套,然後將死者的手皮,套裝在自己的手指上,塗抹印指紋的專用黑印泥,捺指紋於指紋辨識的厚紙片上,送到刑事局比對。那種感覺,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有點不舒服。

  現在,撈浮屍按指紋的作業已經相當「科學化」了,不像我當時那樣樣樣「人工化」,臭得要死人,而且科技方式辨識指紋,也很快速,獲得廣泛讚揚!
只是,當時想到要讓死者能夠早日入土為安,所以心中就釋懷一些。當此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之際,特提供當年一些工作時較特殊的經驗,敬請指導。(周  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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