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保留中原下車的古風
 
 

  半個世紀前,在嘉南平原親眼目睹有人騎著鐵馬,騎到將近「衙門」的派出所大門前,都會主動跳下車來,牽著愛車,中規中矩地經過派出所大門口,態度莊重,不苟言笑,又慢慢走過派出所再騎奔而去。

  這個習慣在那個年代,大家都誤以為緣於日據時代台灣同胞對於日警高壓統治下,老百姓對傳統官衙的敬畏行為。其實不然!現在已知台灣寶島住民路過官署的「下車」習慣,正是留下了大陸中原古風的明證,這是漢代流傳下來的習慣禮儀。《說苑.立節》記載,子路曰:「禮過三人則下車,過二人則軾。今陳修門者數眾矣,夫子何為不軾?」顯然下車比軾這個動作更有禮貌。而《史記•萬石張叔列傳》記載他的小兒內史石慶應酬酒駕回家,回家途中車過里門,遇見里中的長老,不僅不下車,又不行禮致意,沒有恭謹之禮可言。石奮心想如果只因為石慶已經貴為內史大人而置若罔聞,竟淡化失禮的嚴重性,這種失禮行徑會不會成了個人習慣,而重演秦末趙王姊姊醉歸失禮,竟被李良追殺致死的悲劇?(陳連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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