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苒韶華九三春,任職期間超認真。 眷舍計分依規配,最後搬離害老身。 二、 終身前途欠思量,配住眷舍終遷讓。 朝令夕改不公道,片瓦無存感神傷。 三、 政令一夕改年金,每月短少達萬銀。 軍費預算多龐大,唯獨計較公教薪。 四、 每逢選舉動員忙,自稱名調高對方。 鹿死誰手難預料,競爭之烈勝戰場。 五、 助選團隊忙宣揚,如似陣前赴砂場。 爭先恐後罵韓方,揚言勝選咱最強。 筆者註:曾任職保二期間,工作認真,績效良好而有獎無懲。因有眷舍而曾放棄外調升遷機會,未另置房產,終至被送法庭敗訴而搬離眷舍。〈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