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定位警察:
警察就是警察,警察列為公務員不倫不類,應就其特性,再造合理的位階組織編制,使警察與軍人成為國家安內攘外不可缺的樑柱。
二、警力必須年輕化:
年改後,警察延退不敢退情形成為常態,警力老化影響形象,士氣低落,為避免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執行能力下降,應有警力年輕化方案。
三、加重辱警、抗警、襲警刑度:
警察執法,辱警、抗警、襲警時有所見,卻少有司法作後盾支持第一線警察,權責不對等,警察形同司法代工。除正視警察為司法人員外,尚須修法加重上述情節刑度。
四、健全合理退俸制度:
警察高度辛勞危險,日夜執行無法預測安危的工作,為使無後顧之憂勇於維護治安,退俸應比照軍人年改,公平對待
。
五、杜絕警察政治顏色導向,人事升遷權回歸警察:
民進黨執政,黑手一次次介入警察大小人事,警察淪為政治小弟,警察首長仰人鼻息,員警執法尊榮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