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警察的被殺死
 
 


——痛心疾首悼念李承翰同仁

  一位不滿廿五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因為在火車上處理一件「補票糾紛」而被殺死,殺他的是一把小菜刀,令全國警察悲慟、全民悲傷。電視映出:一批年輕警察排著隊,在醫院車庫出口處對?載送這位殉職同仁的靈車舉手敬禮,表情愴然,含淚地喊?「承翰一路好走!」;更令人無措的,在另一個電視鏡頭上出現作為國家領導、決策階層們,官話式的一句:「給予最優的撫?!」「要錢給錢,要人給人!」這樣的「制式交待」,是警察的期望、社會大眾的期盼嗎?真正的悲痛應是:這位失去愛子的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嗆天呼地,傷心欲絕啊!
  主政者的權力,本就來自全民的「付託」。一位維護治安、穿著制服的警察無端被殺死,主政官員卻「彈出」:「要錢給錢、要人給人」的脫口秀官話,給人的觀感是「施捨」的高傲,還是對責任承擔的謙卑?比較洪仲丘之死,由政黨導引的社會情緒,群眾運動的營造,國賠新台幣一億元;而鐵路警察李承翰被逃票的暴徒殺死,官話有如「羞辱」,讓警察尊嚴受到廣泛打擊,政客口中、行為上,竟是制式化地歸咎於警察、裝備、訓練、經費,豈不讓人不經意地感覺到:「警察只是統治者的工具!」而已呀!
  不錯,好警察固然應具備精良的訓練、法律素養及搏鬥技能與體格需求。更重要的,是「警察制服」!它代表公權力的權威性與尊嚴。當這套制服的代表性在國會、在官府、在法庭、在街頭、在群聚中、在退休金的砍刪下中被污辱、被潑漆、被叱斥,因而失去了尊嚴、失去了權威,更磨損了「公權力」神聖的價值、信仰!
  中華民國的公權力受到磨損,而中華民國竟被呼為「這個國家」!重新建立中華民國公權力的信心,可能不只是「要錢給錢;要人給人!」這句官話而已,而是要讓中華民國的警察與民眾,都深感執行民主法治的光榮、驕倣與尊嚴,特別是警察制服不容被汙衊的神聖性。(劉世林)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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