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父九十歲生日,我與太太去參加壽宴,席間我與太太敬酒時,大伯父問我:「阿雄,你曾當警察,是否還記得小時候陷害我被日本警察毒打、坐牢的往事?」
我心存罪惡之感,低聲謊稱:「沒有印象。」
然而老人家說:小孩子不懂事,我不責怪,但有「掛心」是你仍心懷愧疚,現在已知沒事,特別放心快樂。
這事,太太也不知道,所以回家後她特地問起。我說:回顧民國三十三年,我就讀日本佔據台灣時期國小三年級,因洗腦教育,盲目把日本當成祖國。再說,日本人對台灣人強制實施徵收私人財物苛法。凡百姓家中鐵門、鐵窗、縫衣機、腳踏車及其他金屬物品等,皆應無償交給日本政府充當製作軍用武器。至於農作物、漁業產物,也要統一調用分配。然而這些物品,僅夠台灣人維持十五天生活,其他日子必須忍飢野外求生。日本人為貫徹嚴辦,竟不擇手段,利用其「愛國」小學生作內應,提供種種情報。
記得小時候,班上同學幾乎人人肯定私藏管制物資就是叛國罪人;我也不例外,「認賊作父」,舉發大伯父私藏了一台縫衣機,害得大伯父被毒打。現在,大伯父不予追究,讓我內心更加愧疚。(林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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