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年改」定案並月扣大批退休金至今,其目的為何?對適用法律或命令有無適用或牴觸之處?均需深入研析。
我們退警人員是一群為國效命、為民服務的正式公職人員,扣減退休金必須依法辦理,為何我們突被大減待減?合理嗎?
對於所謂「年金改革」(退警依法領的是退休金)案,首先辦復審,接續是行政訴訟,要另行花時間、花金錢和精神折磨,好在有退警協會總會替我們從旁毫無條件協助督辦,否則我們的退休生活不知如何挨過!
文末,我要特別提到總會的呂馨寧、黃國珍兩位幹部,犧牲個人生活,全力輔助、協助我們,「警聲」月刊也特別闢建協助專欄,言簡意賅述說,讓退警同仁與家庭暫獲安心,謹此謝謝!
(曾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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