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危險,不錯,但國無戰爭,平時應是安全的。
反觀警職,危險則無時空,每天都在戰鬥。在救災、鎮暴、逐暴,而在除暴中,傷殘甚至身亡者實在不少。至於小傷、小病,在職時遇過的不知凡幾呢!
憶雲林縣古坑所警員畢以慎,被歹徒殺成傷殘而退休;花蓮市分局警員李雲龍,被暴徒打得頭破血流,幸大難不死不殘,賞升巡佐。
昔日,花蓮市有家滿春閣妓女戶,常發生無法言喻的壞事,但因老闆怕流氓事後報復,否認是流氓鬧事或勒索。有次我返所途中,流氓指斥我大耍威風,駕機車追撞我,千鈞一髮的急迫之際,我拔槍嚇阻,他才逃跑。
現在,政府要大改退休金,都被斥為不公不義,抗爭不斷,令人痛心!警察的退休金是由血汗、生命換來的代價,請勿亂「整」、亂「改」!(李正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