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警、消三種職業的為勞相同
警消退休金應比照軍版者辦理
五月十四日一大早,總會耿總會長與總會人員至退警總會,集合從各群組上號召紛至而來之警消弟兄,帶著他們至中山南路、忠孝西路之天橋上,懸掛警消心聲大標語。接著於十點耿總會長馬不停蹄率總會劉副秘書長、蘇執行秘書等,與公教退休總會許會長、陳副會長、鄧秘書長至銓敘部四度拜訪面見周部長,表達以下之建議要點:
(一)軍警消之危勞相同,爭取警消退休金比照軍版退休金辦理。
(二)如仍不能比照軍版退休金,則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二九條之規定,警察與檢察官、司法官同為法律規範的司法人員,請將警察回歸至司法面,與法官、檢察官同等處理退休金才是公平公正,否則就是歧視警察。
(三)警消退休金之解套辦法:公務人員相關法律有考試法、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陞遷法、退休撫卹法及保障法……等。其中公務人員陞遷法,因警察特殊性而不適用於警察,警察另有人事條例規定(二十條規定)。至於撫卹方面在第三十五條規定,仍有部分不適用。據此,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不適用於警察人員。
建議在此條文下,修正警察的退休撫卹條件。如此修改警察專用法規,而不去修改公務人員共用法規,困難度會比較低。
綜上是耿總會長及總會努力的方向,期待有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