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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軍警是國家安定的兩大支柱,一戰時、一平時,一攘外一安內,兩者缺一不可。
二、軍警性質相近,向來是一家兄弟,今軍方脫鉤單獨處理退休俸,令警察人員深深感受到不平等待遇。
三、政府在所謂的年改之初,即明確表示軍、警、公、教、勞同步實施年改。演變至今,則選擇警、消、公、教實施新退撫俸,失去公平一致性原則。
四、軍版退休俸樓地板是38,990元,警察則是32,160元,兩者的最低生活需求標準差距頗大,試以海巡署為例,軍職退休與警職退休出現兩版本,警察明顯受到歧視對待。
五、政府對退休軍人強調是國安問題,何以退休警察就不是國家治安問題?
六、警察危勞大家公認,早為民眾接受,最近五年警察因公執行勤務而傷殘者平均每年有八九○人(不含死亡、殉職),因執行勤務而開槍案件,平均每年千餘件,易言之:每天就有三件警察開槍案件。
七、台灣治安良好全世界第二名,比鄰近的日本還佳,全賴警察人員犧牲假日、犧牲家庭、不眠不休、宵旰憂勤、付出青春歲月、付出健康換得的,政府豈能如此虧待有貢獻的危勞警察,不要逼警察向後轉。
八、警察是第一線執法的司法人員,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二九條規定與法官、檢察官同為國家界定的司法人員。此次年改司法人員不列入年改或砍輻較小,理由是讓法官、檢察官無後顧之憂以養廉…。令警察人員深感不平等,受到歧視。
九、每年物價漲幅驚人,可以預期十年後的物價如何,警察樓地板32,160元,讓退休警察勉強生活度日,不能生病。另員警退休後停發教育補助費,讓七五%的基層退休人員生計更加困難。
十、我們的退休金是我們盡完義務後,政府依退休法該給的俸給,與所謂的年金完全不相干(年金指:老人年金、農民年金、各種救濟金…等)。
建議:
一、將警察人員年改退休金與法官、檢察官綁在一起處理,軍人脫鉤,警察解套。
一、107年7月1日之新制退休俸,因缺少公平一致性,建議暫緩實施。
三、爭取警察與調查員、檢察官、法官同等之司法津貼及雙偵查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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