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警心聲文稿專欄(四)
 
 


不宜貿然開除會籍

  花蓮退警新春聯誼之資料,有會員五三○人,其中往生者十七人,退會者一人,未繳會費而除籍者六十三人。往生會員無法挽留,非常遺憾!至於未繳會費的六十三名會員,開除會籍我覺得不妥。
  未繳會費,必有原因,要詢問或安慰,「開除」並不妥當,也非優待作法!
  大家知道,加入為會員已經很難得,而且會員際遇各有不同,有人考慮自己老衰、變殘障、生病或有行動不便的問題,也有人顧慮家庭的生活、子女們的意見……等等,我們也要替他門料想的。
  以我來說,年幼時左耳有慢性耳炎,治不好,年老了更嚴重,現在雙耳都聾,雖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而走路要靠拐杖,由人伴扶。每年的新春聯誼,則請妻子出席,繳會費。我十六年生,肖兔,妻子四十年生,巧,也肖兔,我倆兔配兔,還好,已是老夫老妻,不然我也不能參加新春聯誼之榮呢。 (李正鵬)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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