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行政訴訟、最高行政訴訟的說明如下:
一、復審不必訴訟費用,退警〈含消防、海巡、移民、兩警校……〉只要向退警總會或各縣市退警協會索取復審書定型稿,填寫後掛號信寄出就可以了。
二、行政訴訟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每一案件4000元。可以採共同訴訟,如果是十人,每人400元。如果請律師,則另外計費。但是如果勝訴,4000元由對方負擔。
三、最高行政訴訟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法律規定必須由律師代理訴訟。
註:一、每一位退休人員均要提出復審,否則未提復審的人,會被認為同意新制退休俸而喪失權利。
二、請尚未加入退警總會〈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電話:代表號〈02〉2396-0930〉或各縣市退警協會的退休人員,儘快加入,以便協助。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敬啟107/元/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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