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政府的「年改會」既無法源依據,算是黑機關,卻僭越考試院、銓敘部就「年改」問題亂砍,以致全國各界退休人員均極憤怒,耿理事長乃於元月中率團到考試院及銓敘部陳情如下。
民國一○七年元月十六日下午三時,總會耿總會長、吳秘書長、呂副祕書長、新北市退警協會林理事長國春與中華民國各級公教退休人員總會許總會長等一行十一人,前往考試院拜會伍院長、李副院長、秘書長及銓敘部周部長。拜會談及:
〈一〉我們領的是退休俸而不是年金。
〈二〉七月一日施行後,退休金究竟應如何計算?每月退休金金額會減少多少?
〈三〉有關政府所完全負責之舊制退休金部分,按新條文七月一日施行後,究竟應如何計算?
〈四〉民國八十四年以前公保養老給付之優惠存款,按七月一日施行之法律規定,會減少多少金額?
〈五〉在行政救濟期間,優惠存款之本金,請考試院表示應該如何處理?
〈六〉司法人員未納入七月一日施行之法律內,政務官退休所得修改內容也有區別對待,針對非以上二種公務人員特別苛薄,顯有違反平等原則。
〈七〉政府宣示年金改革,軍、公、教、勞同步施行,在未同步施行前,建請考試院提出新法施行日期,由一○七、七、一修正為「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之」。
雖經一個半小時的說明與溝通,伍院長與周部長對事務性的問題都能答復,如三月份銓敘部將會寄出新的處分書;試算表與復審表格已經公布在網站等,但對政策性問題只能帶過或以內部研商來回答。
耿總會長則提出所謂「年改會」是無法源依據的黑機關,竟然僭越考試院、銓敘部就軍、公、教、勞的法定退休俸亂砍,請考試院、銓敘部本於部權責,作適法之處理。並針對警察是危勞工作與軍人一樣,政府應作合適之處理,而林國春理事長針對「因公殉職」問題提出建言,均被帶過未予回答。但考試院僅答應退撫基金的運作,在一個月內開說明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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