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民國四十七年到高雄市警察局服務,那時局內有一個伙食團,每人伙食費每月大約七十元左右。我曾擔任過伙食委員,固定在苓雅寮市場採購,伙房是由輔導會輔導的三位老兵處理(有一位河南籍的老兵會作饅頭)。
當時在伙食團打伙的大都是單身,難免嘴饞,有時大家都會到警局對面的台灣新聞報隔壁市中二路(現成功路),一家山東老鄉專賣韭菜水煎包和綠豆稀飯的小店,吃二個包子,喝一碗綠豆稀飯,花不到二塊錢,就算打牙祭了!
那時,高雄僅有兩家像樣的飯店,一是「厚德福」,一是「致美齋」,警察同仁結婚差不多都是在這兩家飯店,禮金在二十至六十塊之間,一桌喜宴大約一百五十元,現在是無法想像的。
高雄市在鹽埕區大水溝上,有一位河北老先生開了一間叫「都一處」買餡餅粥的飯攤,老總統時代的外交部長葉公超,因公來高必往一顧,留下佳話。另在前金區六合路有七虎籃球隊隊員開的「七虎小吃店」,和相距咫尺的南京鴨頭,也是名噪一時,還有在成功路派出所後、光華戲院前有一攤兩姊妹專賣米腸,也是名聞遐邇,最後更不會令人忘記的是:老市政府後和三號碼頭陸橋下的豬血湯,更是當時外省人懷鄉的小吃!
(焦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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