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堂大笑
 
 


  唐•趙璘《因話錄•征》記載:唐代御史有台院、殿院、察院之分,由台院一名年資最高者主雜事,謂之「雜端」。
  凡公堂會食,都不談笑,如雜端先笑,則三院之人隨之大笑,謂之「烘堂」。
  後因以「烘堂大笑」形容滿室之人同時大笑。〈本刊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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