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信義鄉全國最大的布農族羅娜部落,是個寧靜而美麗的小山村,已知村中匿居著一名通緝犯,幾任勤區警員一直沒能將他捕獲。新到任的楊警員知道,這個部落的布農族,親如家人,在有意掩護下,要想緝捕這名綽號「飛鼠」的精壯獵人通緝犯,不是件容易的事。
「飛鼠」常年一人住在部落上方半山腰的一間獵寮,居高臨下,視野良好,遠處人來人往一目瞭然,別想接近。寮屋竹編的外牆,掛滿了野豬的頭骨,以森森獠牙當裝飾,藉以炫耀他的獵技收穫。
「飛鼠」嗜酒,酒後輒醉,因此楊警員便想在「酒」的誘因上下功夫,一番盤算,他終於想出了一個好辦法。
一天早上,楊警員喬裝登山客,揹著登山揹包朝小獵屋出發。到了目的地,眼見柴門虛掩,人、狗都不在場,顯然「飛鼠」出獵去了。放下揹包,將裡頭的七、八瓶紅標米酒取出,整齊的擺放在門口的泥地上,離去。
當晚,楊警員又帶著兩名山青,趁著夜幕來到山腳下,遠望獵寮,微見一抹暗紅色的煤油燈燈光,意謂「飛鼠」是在獵寮內。
三人迅速掩至,屋角冷不防竄出來一隻大黑狗,兇猛的狂吠著,光叫,不咬人。於是,順利的將「飛鼠」上了手銬。
這時,屋外黑乎乎的,想將爛醉的他弄下山,有困難有危險,只好等。等了大半夜,「飛鼠」酒醒了,楊警員告訴他:「你只是違反了森林法,罪不重,或許不必關,你就跟我們走一趟吧!」
布農族族親會怎麼想,楊警員不去想它,反正任務完成了。
〈張巽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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