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作成具體建言
不老警師計畫經已出爐
洪理事長籲請逐步組建
總會第九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九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各縣市協會理事長與總會直屬連絡組組長聯誼座談會,胥於上〈十二〉月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先後假總會大會議室、警政署大禮堂舉行,均由洪理事長勝?主持。警政署由楊主任秘書源明代表署長列席會員代表大會並致詞〈見次頁報導〉。綜合三項會議洪理事長之致詞和結語內容,摘錄如下。
理事長首先感謝警政署編列預算的支持,理、監事在過去一年對會務推動的支持、協助與指導,總會工作同仁的默默努力、志工與趙顧問的專業協助,使會務運作順暢圓滿。
理事長說,三位攝影志工(周鑫泉、吳萬智兩位先生、于維芬小姐)非常熱心,今天三位都來幫忙拍照,用專業技術將總會各項活動生動地剪影,透過「警聲」呈現給全體退警同仁;趙顧問以專業藝能指導歌唱班學員;這四位都獲得好評,再次謝謝。
關於年金改革如何維護退警人員權益問題,理事長說:總會最近已邀集六都及北部地區協會理事長代表暨警政署人事室莊副主任、顏科長、專員等列席,開過兩次專案會議,作成兩項決議如下:
〈一〉政府年金改革方案尚未提出,目前作法先行爭取比照軍人,以危險特殊性職務方式處理,以維護我退休警察人員權益。
〈二〉警察人員危勞職務退休者,或曾經擔任危勞職務者,均維持現狀,不受所得替代率之限制。
今天代表大會對以上兩項決議無異議通過,另有代表提出建議,請警政署將警察職務的危險性〈如因公傷、亡、致殘等〉及勞力性〈如廿四小時輪班、作息無法正常化而影響身心健康,及其對家庭生活的影響、處理群眾抗爭事件長期暴露街頭等〉,應統計數據並舉特殊案例,列為第三項,作成說帖,以增強說服性。這個意見很好,我們會整理後併同前述兩項決議,送請警政署彙整。
理事長又說,總會參加內政部一○四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評鑑,在一萬四千多個社團中脫穎而出,獲得優等單位(優等就是最佳,計有卅六個),這些優等社團素著聲譽,奉獻社會人所共知,總會能與它們同登榮榜,很不容易。
優等社團在上個月初接受內政部葉部長(俊榮)頒發獎狀表揚,理事長說:「我第一次參加這種表揚盛會,很感驕傲!」因為,這是全體同仁點滴努力的成果。
他說:「我在總會最近一次工作周報上提到,得獎主因之一,是推展退警志工制度成效獲得加分。」並舉例說,當初陳署長在新北市警察局長任內,推動「不老警師」志工團隊時,總會積極配合與協助,新北市警察局「不老警師」志工團隊很快就成立。目前「不老警師」已成為警政署的政策,警政署並已於日前將「不老警師」志工制度推動計畫,專函發給各警察機關,希望各協會留意並配合推動,但不必急,按部就班逐步組建。該計畫可向總會及各協會索取。【編按:年金改革問題,總會已於12/21〈星期三〉召集各協會理事長、總會直屬各連絡組長暨上級指導警政署人事室莊副主任進星、人事室顏科長勤峰及張專員峻毓等,就該問題再深入研討,經綜合整理後,作為第三項,送請警政署核辦。】〈編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