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內施仁:有錢有勢名人的兒子,因為吸毒判刑六個月,並未引起太大爭議,因為大家覺得,這並不違背自古大堂上的天理國法人性原則,總比放他回家沒事了,要好一點。
二、不起訴為宜:早年在台復校首期同學中,不少受到假証件困擾,甚至憂鬱成疾。其中有人經名師指點:應坦然向校長求救。結果還算美滿,想像中檢調都有所謂輕罪從寬,以不起訴為宜而結案。
三、讓座:捷運或公車上讓座給老人家,常見是六十歲左右的人自認還能站立,能站就不需要坐,而現實情形是:乘客只顧滑手機,根本不會讓座,有些被大人「疼」苦了的莘莘學子,坐在博愛座上閉目養神裝睡,可說與滑手機的低頭族,不分軒輊吧。
(翟世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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