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五年,我考入瀋陽五分校(學制三年),前六個月為入伍訓練;同學計一個大隊四個中隊,每中隊三個區隊,一個區隊三個班,每班十二人。那時要紮綁退,綁退要打兩花,尾部要正好在褲之兩側縫線上。
除領書外,每人配一枝三八步槍。第一節課即認識槍枝各部名稱與拆裝。每日升旗典禮後,即扛槍繞操場跑步,星期天外出要先檢查內務、槍枝,通過方能外出。
除國父遺教、總裁言行課程外,全係軍事學術科,學科有「典、範、令」,術科從各個基本教練、班教練、排教練、連教練、夜間教練、行軍教練、實彈射擊等須於六個月內完成。入伍期滿後,開始教法學、警察學,外文有俄文、英文(任選一科)。
三十七夏某日,瀋陽城防司令楚溪春(係守大同名將)來校集合宣佈:「你們學校是政府軍事學校,也受過良好軍事教育,已納入『戰鬥序列』,負防守之責,即時起接受軍法節制,解散後隊長帶你們進入防地。」五分校係在潘陽市之南端,距渾河北岸堤防不到一公里,也是我們實彈射擊之靶場,現為我們防守陣地。
數月後,五分校奉令裁撤,我等被運至南京本校繼續未完成之學業。
五分校在學二年開始了我從警四十四年人生,已如煙消之五分校,多姿多彩之學生生活,雖隔半個多世紀的今天,仍不時顯現於腦海之中。
(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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