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與義工
 
 



  現在很多機關都有志工在服務,各警察局也有。他們用「剩餘力量」來貢獻社會,是「無名無利」的義務工作,可稱作「快樂的傻瓜」。
我一位老同事退休後,即在「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當志工,最近「離職」了。他說社福中心志工是「正牌」,其他單位志工是「分支」,有此分別嗎?
  志工與義工,有人不予分談,其實志工是國際公認的「志願工作者」,義工是個別的服務者;相同的是,都是「不取報酬」的,都是「熱心公益」的好國民。有的人退休後,樂意為他人的快樂而獻身,非常感人。
  我當理事長後成立「南瀛志工隊」,成員二十六人,希望成為現職警察的「補助隊」,適時以補警力之不足,如地方活動或廟會、大拜拜等,主動積極參與,表現不錯,受到肯定與讚譽。總會理事長洪勝?有次蒞臨本會時,聽了志工有關報告,給個「讚」,真是莫大鼓勵。
  志工們也常來協會辦公室喝茶聊天、談笑交誼,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瑣事,其實有益身心,交換心得,凝練經驗,讓「剩餘力量」的價值再獲提昇,難道這不真是「快樂的傻瓜」。(王崑龍)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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