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請、謝謝、對不起」這三種利器,在社交場合是無往不利的,尤其後者更是含有自衛意味,常可自保!
無如近年已被少數人用為「秘招」暗器,使人感到非常「哇」然,因為他們自認鞠躬道歉,應就沒事了。
其實,各宗教雖都勸善規過,但各有勸誡。例如神在舊約聖經裡對於大衛的處斷,一方面念在他功勝於過,使他子孫如天上的星河裡的沙,另一方面因他犯了殺部屬奪其妻大罪,讓子孫們互相擁兵殺戮,神這樣的審判,人能說什麼?
宇宙間一切的評判,可以分作三部分,一是隱秘中的神,一是人間的公理,一是執法部門。當然,所謂人間公理並非合於天理,但在現狀下,民意不容忽視,執法人員的道歉,如果僅似口號,那就不能謂「我已經道歉」了,可以完全抹掉「對不起之處」了,還要看被損者能不能心平氣和的接受?
(翟世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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