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警署人事室林主任等列席
研討退警志工建制獲有共識
推動建制「退警志工」,為警政署陳國恩署長當前重要政策之一,本總會自當積極、全力配合。如何加快建制腳步?洪理事長在每週三例行聯合工作會報上多次提及,要求工作幹部專案研究,工作幹部也確在費腦力。
十一月十八日〈週三〉的會報,特地邀請甫上任的警政署人事室主任林國清暨其福利科顏科長列席,研討「退警志工」建制問題,已獲瞭解及達共識,警署將設單一窗口,鼓勵各警察局就地區特性,落實「退警志工」之籌組。
新北市、臺南市及基隆市均已成立「退警志工」團隊,獲得肯定與讚譽,口碑日隆。新北、臺南及基隆〈「3Q退警志工」〉先後成立時,洪理事長均蒞臨參與,對退警志工們為一大鼓勵及慰勉。另,台中市退協志工團隊經已成立,高雄市東區退協、屏東縣退協則已積極籌辦中,剋日將可成立。
洪理事長說:本總會已配合警政署,將各縣、市協會聯絡窗口及籌組志工決議案函覆警政署;各協會可應警察局要求,籌組退警志工團隊。
建制「退警志工」緣由如下:
〈一〉一○三年九月四日總會召開第九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以新北市警察局所提「建議鼓勵退休警察人員參加志工案」決議,並將臺南市警察局並列為試辦單位。
〈二〉新北市警察局長陳國恩榮升為警政署長後,很快於八月廿五日,以警署人字第一○四○一三九六三四號函送達本總會,希本總會商請各地區協會,協助辦理各級學校運用退警人力,如擔任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而警政署並已函請教育部轉知各級學校,如有運用退警人力之需求,可逕洽各地警察局,再由各警局洽商當地退警協會辦理。
〈三〉總會又於九月十六日之第九屆第六次理監事、各縣市退警協會理事長暨總會直屬連絡組長聯席會議通過提案,敦請各縣市協會理事長,以應各該縣市警察局之邀,召募有意願退警籌組成立志工團隊,協助地區警察單位維護治安、交通、服務等工作,安定社會並紓解警力不足問題。
洪理事長指出,目前警察人員退休年齡普遍介於五十歲至五十九歲間,多數擁有二十五、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總會一方面配合警政署政策,一方面遵行總會章程理念與規定而推動;鼓勵退警同仁「一日為警終生愛警」,退後逍遙個三五年後,再度發揚退而不休精神,千萬不要有如侯副祕書長欽宗所說的「檜木當柴燒」的妄自菲薄。〈編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