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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遇災難,人們最易想到的是警察跟消防。民國八十四年我以警察的老將被調去做消防新兵,當然會有彷徨與無奈,而被吳伯雄部長指為「熱臉貼冷屁股」。
首任消防署長當然辛苦,新成立單位百廢待舉,但是看到既已報到的幹部,在物質貧乏下毫無怨言,甚至把家中的電腦等用品搬到辦公室,一天十幾個鐘頭在為「消防寫歷史」,這許多也都是警專和警大畢業的同學,我感到慚愧之餘當然亦予全力投入,兩件事或許大家都已遺忘:
一、消防離開警察應有自己的標誌,登報徵選以樹立新消防,獲得一千二百多份,聘請專家學者媒體公開評選前五名,我都全不滿意,恰巧泰國消防總監送來百年鳳凰銅雕,經查大英百科全書和古籍,確有「浴火重生」神鳥之說,當即決定請評選第一名得主以鳳凰生生不息、薪火相傳的廉正情操重新設計,即為今日之消防標誌。
二、「消防人」喜愛喝酒,深入瞭解後,消防人勇於侵入險地救災救難,收隊後得能全身而退,喝酒具有慶生之意,這些只知救別人不知有自己的精神是可以諒解,可是既心痛又不能不請大家珍惜身體,所以還是倡導「乾半杯」運動,不知「消防人」還記得老署長的叮嚀否?
消防和警察都是出自同一校門的同學,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相互扶持。當時我還裁定沿用警察階級佩章,跟盧毓鈞署長商定可以在合理情況下互調,後來我離開消防返回警察單位,官政哲、吳耀鐘即是依法規則返回警察單位。從這次蘇迪勒颱風救災中知道兩個單位合作得很好,今後應該更努力為全民服務。
(重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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