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印象,高爾夫是奢侈的運動,我國警察同仁很少參與。民國五、六十年間,筆者在台北市警察局擔任外事工作,接待之外賓每多要求安排打高爾夫球行程。如漢城市警察局鄭相千,應台北市警察局之邀來訪,對王魯翹局長說:警察人員打高爾夫不僅可以健身,更可接觸瞭解到一些社會名流,在警察工作上,可以獲得很多配合與幫助。魯翹先生深以為然。
魯翹先生帶領幾位同仁在南機場(今青年公園)高球練習場練球,數月後囑筆者發起籌組球隊,為顯示規模,球隊訂名為「警光高爾夫球隊委員會」,簡稱警光隊。魯翹先生任創會會長,筆者充當總幹事,辦理徵募會員設計了警鴿在藍天飛翔的隊徽,及很有氣派的中英文全銜隊名的信封信箋。
為解決會員進入近郊球場打球問題,魯翹先生約宴南機場及淡水球場負責人,商妥依據警光隊名單進場打球之手續。林口長庚球場成立後,亦比照辦理,深受各界球友之欽羨。
警光隊成員,多屬駐在台北之各警察機關之主管及同仁,鼎盛時期隊友多達三十餘人,例外的是當時的法務部呂有文部長、石明江檢察總長、魏德昌院長均景從警光隊之名而參加球隊,於每週末一起打球。榮民總醫院羅光瑞院長、馬擢副院長及牙科費筱宗主任均在名單中為隊醫,參加集體活動,集一時之秀。
酈俊厚先生接任台北市警察局長後繼任會長,總幹事由副局長吳維和、督察長孟昭熙相繼擔任,處理有關活動之安排聯絡工作。
事隔多年,至民國七、八十年後,警光高爾夫球隊隊友多已退休,進入耄耋之年,逐漸凋零。近多年來,在台北近郊的高爾夫球場,已不復見警光隊的蹤影了;昔日隊友活躍球場的英姿,已成永遠的回憶。
(王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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