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雄市第二分局長任內拆違建記
 
 

 

  高雄市第二分局轄區,有兩條重要馬路,一為五福四路,一為七賢三路,兩條路都非常繁華,七賢三路有家美輪美奐的大百貨公司,將人行道裝修成店面,數年以來,屢經檢舉,始終未能拆除,影響政府形象,本人到差後,檢舉函件仍如雪片飛來,經持該檢舉函面陳市長,經指示:依規定辦理。為免該公司遭受較大損失,分局以正式公文函請限期(七天)自行拆除。公文寄出後,即籌備拆除所需器材,及調配執行人員并協調里鄰長參與(屆時保管騎樓店面之貨物),一切就緒,俟限期時間屆滿。隔日清晨五時半,即迅雷不及掩耳的將其違建部份全部拆除,多年毒瘤一次解決。自此以後,分局執行任何任務,均非常順利,警察聲望亦隨之提高。
  本轄江南里鹽埕國校週圍共有違建戶二一八戶,影響市容觀瞻,及同學進出及上課,也是高雄市政府多年來懸而未決的難題,陳啟川市長希望一鼓作氣,也把鹽埕國校周圍之違建一併解決,對於各戶之補償,則面允從寬處理。
  返回分局後,即召集相關人員,詳實擬訂拆除計畫,即率同管區警員(刑警)挨戶訪問違建戶,懇切的解說拆除的必要,並在本人公館,宴請數位有影響力的人士,面允酌情提高補償,居民多數願意配合,經二個多月的溝通協調,反對的聲音逐漸降低,經將情報告市長,遂會同建設局於五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強力拆除該多年的違章建築二一八戶,陳局長的全力支持,此一艱巨的任務,終獲圓滿的解決。
  本分局轄區雖然很小,其繁華仍為全市之冠,故治安問題非常複雜,尤以近來市府旁之公園,竟不斷發生治安事件,抽戀愛稅的情事,亦相繼發生,必須加強取締,以維公園安全,經不斷的思考,其解決之道,我要求同仁在上下班的時候,多費數分鐘的時間,繞道經過公園再來分局,回家吃飯洗澡也要經過公園,分局每單位編為一個巡邏小組(二人即可)只要時間許可,在不影響工作的原則下,也可到公園走一走,我與內人與許駕駛也為一個小組,晚飯後也來公園轉一趟,如此經過二週的時間,公園治安馬上獲得了改善。
  五十六年雙十節過後不久,警察局奉令推選模範警察乙名,在會議中,我力陳應以巡官以下同仁為對象最為理想,但最後選舉結果我獲當選,雖經不斷推辭,未獲局長同意,只好代表全局同仁北上領獎。
  在二分局服務期間,全局宛如一個大家庭,沒有派系,沒有糾紛、協調和諧的環境,永留在我的記憶中。(摘自「忘不了的人和事」一書)

〈孟昭熙〉








 
  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
社址:台北市天津街1號2樓  電話:02-2396-093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V.O.P. 建議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 IE 5.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