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見面的老高,突然來訪,還帶來兩大箱水果,令我驚異。
「你記得這個人嗎?」他交給我一張名片。
我想了半天,毫無印象。
「我這次到梨山度假,才認識的朋友。」老高說:「酒過三巡,他坦言年輕時,曾在花蓮做錯事,你不但原諒他,還送他錢。」
「喔!」我想起來了:「那該是卅年前的事了……。」
當年某夜,我抓到一個偷腳踏車的少年,帶回刑事組用皮鞭打過他。我看他頗有悔意,又無前科,放了他,還給他三百元吃飯及坐車回家︱東勢。
「他現在梨山擁有一大片果園,還經營民宿。事業有成後曾到花蓮市找你;知道你已他調,但對你的恩情一直念念不忘。」老高侃侃而談:「知道我住高雄,又認識你,很高興,託我向你問候,並帶回來一箱梨子,一箱蘋果……。」接著說:「他還說,當年你如果依法辦他,可能就沒有今天。」
老高走後,我跌入沉思。
「求其生而不可得,則吾與死者皆無恨也。」︱歐陽修在瀧岡阡表上的經典名言,一直被執法人員奉為千古不移的圭臬。
當了卅年刑警,退休後,偶而到愛河邊,踩著夕陽踽踽獨行,常自問:「辦了那麼多案子,有沒有因急於破案或疏失,曾冤枉過好人呢?」
沒想到多年前,無意間播下的一粒愛心的種子,如今竟已枝繁葉茂,開花結果。
失眠好幾天,但當晚我很早上床,而且很快甜美入夢。
(陳順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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