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卅一日下午六時左右,本人在北市中華路西門公車站等公車,看到一位中年婦女手攙一剛會走路的小女孩,在垃圾箱撿可食的東西。當她拿到一飲料罐(有吸管)要小女孩吸食時,我叫:「不要喝!」 並招手叫小女孩過來,我口袋所有的錢都給了小女孩。我只好持老人票坐六五一公車回家吃晚飯了。我有很多感想:台灣到處有村里長、社福單位等,他們怎麼協助弱勢的家庭?想到那對母女,我很心疼。台灣貧富不均,而村里長每月薪水五萬元左右,還有其他優惠福利,選舉時我都熱心拉選票,想到這裡真叫人生氣。(胡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