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民國四十年,由台中市警察局實習警員,調台東縣警察局實習員,是實習員兼保安隊長,住在局本部。吳貴長老師則居警察局後面的宿舍,出入皆經隊部門口,故有緣能時常見面。
恩師吳貴長,南京人,是中央警官學校的刑事老師。著有:「觀察術」一書。他有位傑出的兒子︱正科三期吳維和,那時在台東縣警察局任督察長,之後當新竹市、屏東縣、彰化縣警察局長、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後改制省保)總隊長退休後,移民來美。
吳老師也是合格的執業律師。當時台東原住民佔百分之六十,平地人佔百分之四十。在光復初期,毋論山地、平地人,均以日語交談;而我是學日文的,且中國的法律也是譯自日本,我讀過原文。因此吳老師有了案件都叫我去翻譯,並教我抄錄訴訟狀。還教我讀六法全書、最高法院判決案例。他說,打官司有秘訣,如果你證據強,就強調證據;如果你證據弱,就強調法律;若是二者都弱時,就採人身攻擊,以影響審判之判斷。他說:「此乃我從事律師多年的經驗,得來不易。好好運用,必能制勝。」
恩師有時還私下給我小費,教我儲蓄,以備不時之需。我雖身在海外美國,而師恩難忘,永誌在心。老師對我的關愛、教導,歷歷在前啊!每當憶起,懷念之情,我都掉下之老淚。(編按:吳貴長老師任教中央警官學校,從正科一期教到二十一期,桃李滿天下;曾膺選南京市第一屆參議員,民國四十二年隨公子吳維和遷居台中東勢,當年病逝,參與致祭的學生,來自全省各地,備極哀榮。)
(張崑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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