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證券化解決零碎低效的農地
可整合小農小地以機械化耕作
總會於九月十一日舉行第八屆的理監事會議,進行到臨時動議議程,王常務理事王化榛於臨時動議發言,其中曾提到「農業政策」改革,將私有農地證券化,頗具時代意義,內容摘要如下:
(一)台灣實行土地私有政策,農地被視為交易商品,地主的地因而割裂零碎,整合困難。
(二) 商賈設法收購或併購農地,加以炒作,待價而沽,而其本人且坐享優惠的農保、休耕補助等厚利,不公不義。
(三)真農友或假農友,對農地的利用各自為政,無法提高農地的單位面積產值,更無法使用機械做大面積的、單一植作的低成本耕作。
(四)為釜底抽薪計,應將農地證券化,提供土地之農民均為股東,視其持有農地面積轉換為等值比例的股票數,而各地農會為法人大股東,採全面機械化耕作。各農地股東每年依持股數配發股利股息。如此,政府可逐步減縮農保及休耕補助等支出,而我國農地可做最大效益之運用。(編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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