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幼失怙,孤苦零丁,母子相依為命,端賴薄田數畝維持家計,茹苦含辛,培育至高中畢業。
民國三十三年秋,適前中央警官學校第二分校在福建省泉州市招收台幹班學生〈後改制正科十七期〉,乃報名參加初複試,順利錄取。
畢業後,奉母校分發渡台接管警政,初任台南州嘉義郡役所接收管理員、繼任巡官、課員、督察員、人事室主任、總務、戶政、行政等課長。迄至七十九年八月屆齡退休。四十年來,感觸良多,謹列舉如下:
銓敘荐任一級課長,支年功俸五七五元,簡任存記三十年從無升遷機會,但捫心自問,奉公守法、忠勤職守、不怨天尤人,幸無隕越。荷蒙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王理事長一飛先生,曾在「警聲雜誌月刊粹語」欄,特別提及會員林資美,「彼雖未曾奉上級提升較高職務,惟有妻賢子孝,夫復何求?」,諸多慰勉,衷心感激!
投考前中央警官學校第二分校初試,作文題目「見利思義論」,文中我說「非義之財,雖一毫而莫取」,自此「見利思義」成為吾一生「座右銘」。
為籌措子女教育費,分別向土地銀行與農會申請貸款,購置一塊果園(農地),種植柑橘、蕃石榴,慘淡經營三十年,收成所得,勉可維持家計。五十年代,適逢前省警務處郭永處長提倡及推動員警公餘造產。本果園頓時成為各局所觀摩之地,郭處長與後任周中峰處長均蒞臨參觀。筆者簡報說明,兩位處長印象深刻,蒙諸多鼓勵。
九十年冬,為了紀念慈親養育劬勞,遊子遄返故鄉,並排除萬難,蓋建壯觀「春暉軒」乙座,當地人稱謂「台灣樓」,路人常佇立參觀,儼然成為當地之地標。
在教養子女方面,自認成果豐碩:總計子孫共獲三博士、十三碩士。此一幅家庭幸福圖,誠為傳家之寶,而吾盡享含飴弄孫之樂,頤養天年,乃人生至樂也。
(林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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