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辱觀念
 
 

 

  堂堂一國人民,應以熱愛國家為榮,以背叛危害國家為恥。領導人應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福祉為恥。
  人民以遵守法紀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艱苦奮鬥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以愛人助人為榮,以製造仇恨對立為恥。應與貪贓枉法之人劃清界線為榮,以擁護偏袒貪贓枉法之人為恥。
  生活上,以勤勞奮鬥、尊敬長輩、奉養雙親者為榮,年輕力壯而當啃老族,並忤逆不孝者為可恥。
  在學青年若不勤學上進,而結黨成群、鬼混滋事則可恥,崇法務實,共護社會善良風俗為榮,詐騙誘拐或散播迷信,騙財騙色者為可恥。
  仁孝為懷,尊敬長上,侍奉父母者為榮,為爭祖產、羞辱父母、毫無人性者,可恥。促進社會安和樂利者為榮,製造社會不安者為恥。
(吳樹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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