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有幸參與外事警察工作,對東西飲食文化了解一些皮毛。
民國六十七、八年,在台北市士林分局擔任外事警察。有一天在天母地區美僑(軍)戶口查訪,遇上流動攤販推著車在賣豬血糕,不見外國人來購買,小販以為是語言不通所致。在言談中,要筆者教他豬血糕英文如何說,信口即說 Pig blood cake,於是小販就用這句英文叫買。約二周後仍不見外國人前來買,很是沮喪,對我說是外國人對我國文化有歧視,我告訴他是「文化差異」。
西方三大宗教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對豬肉都很敏感;尤其是猶太教與伊斯蘭教,根本禁食豬肉,表面理由或與聖經有關,事實是地理環境造成的。
豬,是雜食性且排泄物很多的牲畜,因中東地區水源不足,豬隻糞便無法沖洗乾淨,容易造成人被細菌感染而生病,而早期醫學不發達,中東人不明白為什麼養豬的家庭容易生病死亡,而牧羊、牛的家卻平安無事,於是中東人便認為豬是骯髒和邪惡的動物,對豬隻產生強烈的厭惡與排斥,連帶也厭惡豬血做成的豬血糕。另外基督教認為,動物的血象徵耶穌的血,所以基督徒不吃豬血糕。
居住中國長江以南的人,水源豐沛,豬糞容易清理,也可以作為肥料,而豬肉又是最大肉品來源,加上人口眾多,食物不足,所以連豬的內臟、血都被當作珍味來食用。因此我說真正原因,是「文化差異」,不是文化有所歧視。
(劉邦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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